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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名说书艺人单田芳成被告

2000-08-22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邓婷 通讯员 毛力 矫扬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8月21日讯著名说书艺人单田芳对其《三侠剑》一书享有著作权受到质疑。今天上午,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单田芳被诉著作权侵权一案。

原告张杰鑫之子张弘午诉称:1916年以来父亲在天津书坛自编自演明清八义“三侠剑”,深得听众好评,同行推举为天津市艺人工会主席,成为北派代表人物。

之后父亲应新天津报社社长邀聘,在该报付刊和晚报上连载“三侠剑”并于1937年出版发行。1997年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发行原著“三侠剑”。然而单田芳于1986年后先后委托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、北京群众出版社等3家出版社出版发行具名为单田芳的“三侠剑”著作。原告认为,单田芳的这些行为已构成侵权,并请求法院制止其行为以明法纪。

被告单田芳答辩称:原告在本案中所指认的被侵权的案件不是张杰鑫1937年的《三侠剑》原著,而是1997年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的《三侠剑》,该书虽署名张杰鑫,但出版者在“出版后记”中已有明确表示,该书不是张杰鑫的作品。因此,吉林文史出版的《三侠剑》一书无法证明张杰鑫的著作权。另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发布于1990年,实施于1991年。而被告所著《三侠剑》一书出版于1985年,在《著作权法》实施之前,再版于1999年,张杰鑫死亡50年后,故不受《著作权法》保护。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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